借款違約合同1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因貸款主體是金融機構還是自然人而呈現出不同的法律特點,借款合同原則上為有償合同,也可以為無償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諾成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雙務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原則上為單務合同;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不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由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在自愿原則的基礎上訂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強迫貸款人出借款項,也不能強迫他人必須貸款。在金融借款合同的訂立中,除合同的一般要求外,必須遵循以下兩條特別要求:借款人一般應提供擔保,借款人有如實陳述的義務。
借款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必要條款:借款的種類,幣種,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借款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
雙務有償的借款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義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尤其是當借款人違反約定時,如何判定雙方當事人的**義務,使之達到公平與合理是實踐中需要考慮的問題。下面,談談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義務:
(一)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的義務
任何合法的借款合同借款人都有義務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更具有**性,這是因為金融機構出借借款,是通過收取借款的利息達到營利目的的,而貸款人的資金有一定的安排計劃,如果借款人不按時定額返還借款,就會影響貸款人資金正常運轉,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以至于影響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接受貸款人的用款**的義務
在訂立借款合同時,貸款人特別是作為金融機構的貸款人,一般會要求借款人就有關的情況作說明,并提供相關的資料后才能發放貸款。但在借款后,借款人的經營狀態和財務狀況仍處于不斷變動中,特別是對于借款的使用情況會直接影響到貸款人是否能收回借款,所以法律規定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規定貸款方對借款的使用情況有權進行**的內容。
(三)按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義務
貸款人是根據貸款用途來確定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而同意貸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可能會導致貸款人到期不能收回借款。因此,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四)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及時償還借款的義務
依照《合同法》規定,借款合同明確規定還款期限的,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按約定的還款方式償還借款,借款合同未明確約定還款期限的,當事人可以先就還款期限進行協商,如不能達成協議,處理上應按合同的內容或性質或交易習慣來確定還款期限。否則借款人可以隨時償還借款,貸款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但應注意給予履行義務一方適當的合理期限,所以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的,應先向借款人發出還款催告,給借款人一定的還款期限。
(五)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支付利息的義務
獲取利息是貸款主體的**,因此,借款人的另一項主要義務是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借款人不僅應按約定的數額支付利息,而且應在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此外,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
同未明確約定利息的,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利息的,約定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家的限制規定,否則借款人有權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當當事人的約定高于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那么,超過國家限制規定部分的利息就不受法律保護。1991年最高人民**《關于人民****借款案件的若干問題》中對此有明確規定,民間借款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此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違約情況是引起糾紛的主要原因,實踐中常遇到的借款人違反義務的情況有如下幾種:
(一)不按約定接受借款占多數
借款人沒有按約定接受借款,應賠償貸款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于貸款人的損失實際上是利息損失,所以《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二)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是一種違約行為,會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如金融貸款合同中,某些貸款是根據國家宏觀調控**、國家的信貸**、國家的產業**發放的,如果借款人不按借款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將使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流于形式,最終影響經濟安全和國家經濟**的貫徹落實,同時也可能造成部分產業投資過熱,影響金融運作。因此,法律明確規定,借款人不按約定使用借款,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同時,貸款人還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合同,體現了不同于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性。
(三)沒有按約定期限償還貸款
借款合同明確約定還款期限時,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借款的有兩種情況。一是遲延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時未還款。借款人過期未還借款,勢必影響到貸款人的****,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遲延還款的,應負違約責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借款的,貸款人**享有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對擔保物優先受償的**。二是提前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償還借款期限屆滿前償還借款。當事人對提前還款有約定的,按約定履行,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提前還款條款的,如提前還款不損害當事人利益,可不經貸款人同意而提前還款,利息按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如提前還款損害貸款人利益的,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提前還款要求,一般來說,金融機構會拒絕提前接受還貸,因為這樣意味著預期利益的損失。
(四)沒有按約定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多為有償合同,借款人有支付利息的義務,如果借款人未按約定支付利息,則構成違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這種違約責任主要是因拒絕償還利息所引起的。對于逾期期間的利息,能否計入本金計算復利,我國法律目前尚無明文規定,所以,只要不違反法律禁止的規定,對于逾期支付的利息應當可以計入本金計算利息。但公民之間的借款,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不受法律保護主要是出于**義務平衡考慮。如果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應當不予保護。
借款違約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于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20______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20______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_________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結束,則本合同于該結束之日同時**,此等情況下甲方應于該**之日起的_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I仲裁機構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借款違約合同3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因貸款主體是金融機構還是自然人而呈現出不同的法律特點,借款合同原則上為有償合同,也可以為無償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諾成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雙務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原則上為單務合同;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不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由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在自愿原則的基礎上訂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強迫貸款人出借款項,也不能強迫他人必須貸款。在金融借款合同的訂立中,除合同的一般要求外,必須遵循以下兩條特別要求:借款人一般應提供擔保,借款人有如實陳述的義務。
借款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必要條款:借款的種類,幣種,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借款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
雙務有償的借款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義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尤其是當借款人違反約定時,如何判定雙方當事人的**義務,使之達到公平與合理是實踐中需要考慮的問題。下面,談談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義務:
(一)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的義務
任何合法的借款合同借款人都有義務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更具有**性,這是因為金融機構出借借款,是通過收取借款的利息達到營利目的的,而貸款人的資金有一定的安排計劃,如果借款人不按時定額返還借款,就會影響貸款人資金正常運轉,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以至于影響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接受貸款人的用款**的義務
在訂立借款合同時,貸款人特別是作為金融機構的貸款人,一般會要求借款人就有關的情況作說明,并提供相關的資料后才能發放貸款。但在借款后,借款人的經營狀態和財務狀況仍處于不斷變動中,特別是對于借款的使用情況會直接影響到貸款人是否能收回借款,所以法律規定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規定貸款方對借款的使用情況有權進行**的內容。
(三)按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義務
貸款人是根據貸款用途來確定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而同意貸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可能會導致貸款人到期不能收回借款。因此,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四)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及時償還借款的義務
依照《合同法》規定,借款合同明確規定還款期限的,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按約定的還款方式償還借款,借款合同未明確約定還款期限的,當事人可以先就還款期限進行協商,如不能達成協議,處理上應按合同的內容或性質或交易習慣來確定還款期限。否則借款人可以隨時償還借款,貸款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但應注意給予履行義務一方適當的合理期限,所以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的,應先向借款人發出還款催告,給借款人一定的還款期限。
(五)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支付利息的義務
獲取利息是貸款主體的**,因此,借款人的另一項主要義務是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借款人不僅應按約定的數額支付利息,而且應在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此外,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
同未明確約定利息的,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利息的,約定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家的限制規定,否則借款人有權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當當事人的約定高于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那么,超過國家限制規定部分的利息就不受法律保護。1991年最高人民**《關于人民****借款案件的若干問題》中對此有明確規定,民間借款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此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違約情況是引起糾紛的主要原因,實踐中常遇到的借款人違反義務的情況有如下幾種:
(一)不按約定接受借款占多數
借款人沒有按約定接受借款,應賠償貸款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于貸款人的損失實際上是利息損失,所以《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二)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是一種違約行為,會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如金融貸款合同中,某些貸款是根據國家宏觀調控**、國家的信貸**、國家的產業**發放的,如果借款人不按借款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將使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流于形式,最終影響經濟安全和國家經濟**的貫徹落實,同時也可能造成部分產業投資過熱,影響金融運作。因此,法律明確規定,借款人不按約定使用借款,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同時,貸款人還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合同,體現了不同于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性。
(三)沒有按約定期限償還貸款
借款合同明確約定還款期限時,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借款的有兩種情況。一是遲延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時未還款。借款人過期未還借款,勢必影響到貸款人的****,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遲延還款的,應負違約責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借款的,貸款人**享有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對擔保物優先受償的**。二是提前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償還借款期限屆滿前償還借款。當事人對提前還款有約定的,按約定履行,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提前還款條款的,如提前還款不損害當事人利益,可不經貸款人同意而提前還款,利息按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如提前還款損害貸款人利益的,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提前還款要求,一般來說,金融機構會拒絕提前接受還貸,因為這樣意味著預期利益的損失。
(四)沒有按約定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多為有償合同,借款人有支付利息的義務,如果借款人未按約定支付利息,則構成違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這種違約責任主要是因拒絕償還利息所引起的。對于逾期期間的利息,能否計入本金計算復利,我國法律目前尚無明文規定,所以,只要不違反法律禁止的規定,對于逾期支付的利息應當可以計入本金計算利息。但公民之間的借款,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不受法律保護主要是出于**義務平衡考慮。如果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應當不予保護。
借款違約合同4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因貸款主體是金融機構還是自然人而呈現出不同的法律特點,借款合同原則上為有償合同,也可以為無償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諾成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雙務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原則上為單務合同;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不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由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在自愿原則的基礎上訂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強迫貸款人出借款項,也不能強迫他人必須貸款。在金融借款合同的訂立中,除合同的一般要求外,必須遵循以下兩條特別要求:借款人一般應提供擔保,借款人有如實陳述的義務。
借款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必要條款:借款的種類,幣種,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借款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
雙務有償的借款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義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尤其是當借款人違反約定時,如何判定雙方當事人的**義務,使之達到公平與合理是實踐中需要考慮的問題。下面,談談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義務:
(一)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的義務
任何合法的借款合同借款人都有義務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更具有**性,這是因為金融機構出借借款,是通過收取借款的利息達到營利目的的,而貸款人的資金有一定的安排計劃,如果借款人不按時定額返還借款,就會影響貸款人資金正常運轉,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以至于影響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接受貸款人的用款**的義務
在訂立借款合同時,貸款人特別是作為金融機構的貸款人,一般會要求借款人就有關的情況作說明,并提供相關的資料后才能發放貸款。但在借款后,借款人的經營狀態和財務狀況仍處于不斷變動中,特別是對于借款的使用情況會直接影響到貸款人是否能收回借款,所以法律規定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規定貸款方對借款的使用情況有權進行**的內容。
(三)按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義務
貸款人是根據貸款用途來確定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而同意貸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可能會導致貸款人到期不能收回借款。因此,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四)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及時償還借款的義務
依照《合同法》規定,借款合同明確規定還款期限的,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按約定的還款方式償還借款,借款合同未明確約定還款期限的,當事人可以先就還款期限進行協商,如不能達成協議,處理上應按合同的內容或性質或交易習慣來確定還款期限。否則借款人可以隨時償還借款,貸款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但應注意給予履行義務一方適當的合理期限,所以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的,應先向借款人發出還款催告,給借款人一定的還款期限。
(五)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支付利息的義務
獲取利息是貸款主體的**,因此,借款人的另一項主要義務是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借款人不僅應按約定的數額支付利息,而且應在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此外,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
同未明確約定利息的,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利息的,約定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家的限制規定,否則借款人有權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當當事人的約定高于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那么,超過國家限制規定部分的利息就不受法律保護。1991年最高人民**《關于人民****借款案件的若干問題》中對此有明確規定,民間借款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此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違約情況是引起糾紛的主要原因,實踐中常遇到的借款人違反義務的情況有如下幾種:
(一)不按約定接受借款占多數
借款人沒有按約定接受借款,應賠償貸款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于貸款人的損失實際上是利息損失,所以《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二)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是一種違約行為,會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如金融貸款合同中,某些貸款是根據國家宏觀調控**、國家的信貸**、國家的產業**發放的,如果借款人不按借款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將使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流于形式,最終影響經濟安全和國家經濟**的貫徹落實,同時也可能造成部分產業投資過熱,影響金融運作。因此,法律明確規定,借款人不按約定使用借款,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同時,貸款人還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合同,體現了不同于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性。
(三)沒有按約定期限償還貸款
借款合同明確約定還款期限時,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借款的有兩種情況。一是遲延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時未還款。借款人過期未還借款,勢必影響到貸款人的****,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遲延還款的,應負違約責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借款的,貸款人**享有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對擔保物優先受償的**。二是提前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償還借款期限屆滿前償還借款。當事人對提前還款有約定的,按約定履行,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提前還款條款的,如提前還款不損害當事人利益,可不經貸款人同意而提前還款,利息按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如提前還款損害貸款人利益的,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提前還款要求,一般來說,金融機構會拒絕提前接受還貸,因為這樣意味著預期利益的損失。
(四)沒有按約定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多為有償合同,借款人有支付利息的義務,如果借款人未按約定支付利息,則構成違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這種違約責任主要是因拒絕償還利息所引起的。對于逾期期間的利息,能否計入本金計算復利,我國法律目前尚無明文規定,所以,只要不違反法律禁止的規定,對于逾期支付的利息應當可以計入本金計算利息。但公民之間的借款,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不受法律保護主要是出于**義務平衡考慮。如果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應當不予保護。
借款違約合同5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因貸款主體是金融機構還是自然人而呈現出不同的法律特點,借款合同原則上為有償合同,也可以為無償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諾成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雙務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原則上為單務合同;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不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由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在自愿原則的基礎上訂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強迫貸款人出借款項,也不能強迫他人必須貸款。在金融借款合同的訂立中,除合同的一般要求外,必須遵循以下兩條特別要求:借款人一般應提供擔保,借款人有如實陳述的義務。
借款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必要條款:借款的種類,幣種,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借款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
雙務有償的借款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義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尤其是當借款人違反約定時,如何判定雙方當事人的**義務,使之達到公平與合理是實踐中需要考慮的問題。下面,談談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義務:
(一)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的義務
任何合法的借款合同借款人都有義務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更具有**性,這是因為金融機構出借借款,是通過收取借款的利息達到營利目的的,而貸款人的資金有一定的安排計劃,如果借款人不按時定額返還借款,就會影響貸款人資金正常運轉,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以至于影響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接受貸款人的用款**的義務
在訂立借款合同時,貸款人特別是作為金融機構的`貸款人,一般會要求借款人就有關的情況作說明,并提供相關的資料后才能發放貸款。但在借款后,借款人的經營狀態和財務狀況仍處于不斷變動中,特別是對于借款的使用情況會直接影響到貸款人是否能收回借款,所以法律規定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規定貸款方對借款的使用情況有權進行**的內容。
(三)按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義務
貸款人是根據貸款用途來確定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而同意貸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可能會導致貸款人到期不能收回借款。因此,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四)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及時償還借款的義務
依照《合同法》規定,借款合同明確規定還款期限的,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按約定的還款方式償還借款,借款合同未明確約定還款期限的,當事人可以先就還款期限進行協商,如不能達成協議,處理上應按合同的內容或性質或交易習慣來確定還款期限。否則借款人可以隨時償還借款,貸款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但應注意給予履行義務一方適當的合理期限,所以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的,應先向借款人發出還款催告,給借款人一定的還款期限。
(五)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支付利息的義務
獲取利息是貸款主體的**,因此,借款人的另一項主要義務是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借款人不僅應按約定的數額支付利息,而且應在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此外,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
同未明確約定利息的,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利息的,約定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家的限制規定,否則借款人有權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當當事人的約定高于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那么,超過國家限制規定部分的利息就不受法律保護。1991年最高人民**《關于人民****借款案件的若干問題》中對此有明確規定,民間借款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此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違約情況是引起糾紛的主要原因,實踐中常遇到的借款人違反義務的情況有如下幾種:
(一)不按約定接受借款占多數
借款人沒有按約定接受借款,應賠償貸款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于貸款人的損失實際上是利息損失,所以《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二)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是一種違約行為,會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如金融貸款合同中,某些貸款是根據國家宏觀調控**、國家的信貸**、國家的產業**發放的,如果借款人不按借款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將使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流于形式,最終影響經濟安全和國家經濟**的貫徹落實,同時也可能造成部分產業投資過熱,影響金融運作。因此,法律明確規定,借款人不按約定使用借款,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同時,貸款人還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合同,體現了不同于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性。
(三)沒有按約定期限償還貸款
借款合同明確約定還款期限時,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借款的有兩種情況。一是遲延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時未還款。借款人過期未還借款,勢必影響到貸款人的****,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遲延還款的,應負違約責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借款的,貸款人**享有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對擔保物優先受償的**。二是提前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償還借款期限屆滿前償還借款。當事人對提前還款有約定的,按約定履行,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提前還款條款的,如提前還款不損害當事人利益,可不經貸款人同意而提前還款,利息按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如提前還款損害貸款人利益的,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提前還款要求,一般來說,金融機構會拒絕提前接受還貸,因為這樣意味著預期利益的損失。
(四)沒有按約定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多為有償合同,借款人有支付利息的義務,如果借款人未按約定支付利息,則構成違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這種違約責任主要是因拒絕償還利息所引起的。對于逾期期間的利息,能否計入本金計算復利,我國法律目前尚無明文規定,所以,只要不違反法律禁止的規定,對于逾期支付的利息應當可以計入本金計算利息。但公民之間的借款,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不受法律保護主要是出于**義務平衡考慮。如果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應當不予保護。
借款違約合同5篇擴展閱讀
借款違約合同5篇(擴展1)
——2022借款合同違約 (菁華1篇)
2022借款合同違約1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重要性日趨明顯,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下面是小編精心推薦的20xx借款合同違約,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20xx借款合同違約1
出借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簽訂地:
乙方因****所需向甲方申請借款,為明確各方的**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乙方因經營所需,向甲方申請借款,各方確認并同意以下內容:
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萬元整(大寫: 元整)。此筆款項已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實際支付給乙方。
借款期限及利息:借款期限為月,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息為月息 。
借款用途:
違約責任
乙方在合同期內,未按期給付利息的,甲方按規定對其逾期期間按實際天數每日計收千分之一的罰息。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未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仍按此違約條款執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借款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
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乙方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乙方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占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乙方發生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如對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協商不成的,各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人民**訴訟解決。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后成立并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20xx借款合同違約2
甲方(貸款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擔保方):
一、借款用途
乙方因從事經營活動需要,急需向甲方借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 萬元。借款帳號:
三、借款利息
自借款之日起,按月息 %計算利息。
四、借款期限
從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借期__月。
五、利息支付方式
利息按月支付,每月__日支付利息。
六、**義務
甲方有權**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乙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
七、保證條款
(一)丙方同意作為本借款合同的保證人,對甲、乙方之間的借款本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擔保方同時向甲方提供真實的相關房產證、營業執照、身份證等資料復印件,否則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丙方履行清償責任后,有權向乙方追償。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向 市 區人民****。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一式5份,各方各執1份,自各方簽署之日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20xx借款合同違約3
甲方(貸方):
乙方(貸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
(大寫)元***整。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為基數,按日萬分之計算。
2、利息支付方式為。
第四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條還款方式
乙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
第六條雙方**義務
1、甲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甲方有權**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乙方以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并就拍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提**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人:
**人: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20xx借款合同違約4
甲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甲方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
二、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向借款***元(小寫)整(大寫)于__年__月__日,前還清甲方。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交給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六、**義務
貸款方有權**貸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自愿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借款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本利息。
需要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對賦予**執行效力,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后,并賦予本協議的**執行效力。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為__年__月__日,從__年__月__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申請**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愿意接受人民**的**執行。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向人民****。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乙方:
連帶保證人:
簽訂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20xx借款合同違約5
抵押人:
抵押權人: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合同,需要變更或**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并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人:法定**人:
委托**人:委托**人: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合同簽定時間:年月日
簽訂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明確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時,抵押合同也無效。目前我國法律是禁止企業間進行借款的,而對個人之間借款沒有此規定,故在簽訂抵押合同時要特別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
二、當事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三、抵押合同中不能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沒有清償債務能力時,就將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給債權人所有。此約定沒有法律效力。
四、用必須辦理抵押登記的財產比如房產、土地、汽車等作抵押物的,應向****申請抵押登記,不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抵押合同不生效;用其他財產作抵押物的,可以自愿向公證部門申請抵押登記,并且只有辦理了抵押物登記手續的,才有對抗第三人(抵押合同以外的人)的效力。
五、注意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法定部門。僅僅以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規定的部門;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以車輛、船舶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以企業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20xx借款合同違約
借款違約合同5篇(擴展2)
——借款及違約合同 (菁華1篇)
借款及違約合同1
貸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貸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為憑分___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賬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八、違約責任:
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賬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存款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內向銀行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違約合同5篇(擴展3)
——借款違約合同范本5份
借款違約合同 1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因貸款主體是金融機構還是自然人而呈現出不同的法律特點,借款合同原則上為有償合同,也可以為無償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諾成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雙務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原則上為單務合同;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不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由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在自愿原則的基礎上訂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強迫貸款人出借款項,也不能強迫他人必須貸款。在金融借款合同的訂立中,除合同的一般要求外,必須遵循以下兩條特別要求:借款人一般應提供擔保,借款人有如實陳述的義務。
借款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必要條款:借款的種類,幣種,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借款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
雙務有償的借款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義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尤其是當借款人違反約定時,如何判定雙方當事人的**義務,使之達到公平與合理是實踐中需要考慮的問題。下面,談談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義務:
(一)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的義務
任何合法的借款合同借款人都有義務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更具有**性,這是因為金融機構出借借款,是通過收取借款的利息達到營利目的的,而貸款人的資金有一定的安排計劃,如果借款人不按時定額返還借款,就會影響貸款人資金正常運轉,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以至于影響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接受貸款人的用款**的義務
在訂立借款合同時,貸款人特別是作為金融機構的貸款人,一般會要求借款人就有關的情況作說明,并提供相關的資料后才能發放貸款。但在借款后,借款人的經營狀態和財務狀況仍處于不斷變動中,特別是對于借款的使用情況會直接影響到貸款人是否能收回借款,所以法律規定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規定貸款方對借款的使用情況有權進行**的內容。
(三)按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義務
貸款人是根據貸款用途來確定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而同意貸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可能會導致貸款人到期不能收回借款。因此,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四)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及時償還借款的義務
依照《合同法》規定,借款合同明確規定還款期限的,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按約定的還款方式償還借款,借款合同未明確約定還款期限的,當事人可以先就還款期限進行協商,如不能達成協議,處理上應按合同的內容或性質或交易習慣來確定還款期限。否則借款人可以隨時償還借款,貸款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但應注意給予履行義務一方適當的合理期限,所以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的,應先向借款人發出還款催告,給借款人一定的還款期限。
(五)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支付利息的義務
獲取利息是貸款主體的**,因此,借款人的另一項主要義務是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借款人不僅應按約定的數額支付利息,而且應在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此外,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
同未明確約定利息的,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利息的,約定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家的限制規定,否則借款人有權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當當事人的約定高于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那么,超過國家限制規定部分的利息就不受法律保護。1991年最高人民**《關于人民****借款案件的若干問題》中對此有明確規定,民間借款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此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違約情況是引起糾紛的主要原因,實踐中常遇到的借款人違反義務的情況有如下幾種:
(一)不按約定接受借款占多數
借款人沒有按約定接受借款,應賠償貸款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于貸款人的損失實際上是利息損失,所以《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二)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是一種違約行為,會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如金融貸款合同中,某些貸款是根據國家宏觀調控**、國家的信貸**、國家的產業**發放的,如果借款人不按借款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將使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流于形式,最終影響經濟安全和國家經濟**的貫徹落實,同時也可能造成部分產業投資過熱,影響金融運作。因此,法律明確規定,借款人不按約定使用借款,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同時,貸款人還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合同,體現了不同于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性。
(三)沒有按約定期限償還貸款
借款合同明確約定還款期限時,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借款的有兩種情況。一是遲延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時未還款。借款人過期未還借款,勢必影響到貸款人的****,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遲延還款的,應負違約責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借款的,貸款人**享有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對擔保物優先受償的**。二是提前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償還借款期限屆滿前償還借款。當事人對提前還款有約定的,按約定履行,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提前還款條款的,如提前還款不損害當事人利益,可不經貸款人同意而提前還款,利息按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如提前還款損害貸款人利益的,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提前還款要求,一般來說,金融機構會拒絕提前接受還貸,因為這樣意味著預期利益的損失。
(四)沒有按約定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多為有償合同,借款人有支付利息的義務,如果借款人未按約定支付利息,則構成違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這種違約責任主要是因拒絕償還利息所引起的。對于逾期期間的利息,能否計入本金計算復利,我國法律目前尚無明文規定,所以,只要不違反法律禁止的規定,對于逾期支付的利息應當可以計入本金計算利息。但公民之間的借款,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不受法律保護主要是出于**義務平衡考慮。如果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應當不予保護。
借款違約合同 2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因貸款主體是金融機構還是自然人而呈現出不同的法律特點,借款合同原則上為有償合同,也可以為無償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諾成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雙務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原則上為單務合同;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不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由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在自愿原則的基礎上訂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強迫貸款人出借款項,也不能強迫他人必須貸款。在金融借款合同的訂立中,除合同的一般要求外,必須遵循以下兩條特別要求:借款人一般應提供擔保,借款人有如實陳述的義務。
借款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必要條款:借款的種類,幣種,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借款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
雙務有償的借款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義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尤其是當借款人違反約定時,如何判定雙方當事人的**義務,使之達到公平與合理是實踐中需要考慮的問題。下面,談談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義務:
(一)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的義務
任何合法的借款合同借款人都有義務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更具有**性,這是因為金融機構出借借款,是通過收取借款的利息達到營利目的的,而貸款人的資金有一定的安排計劃,如果借款人不按時定額返還借款,就會影響貸款人資金正常運轉,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以至于影響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接受貸款人的用款**的義務
在訂立借款合同時,貸款人特別是作為金融機構的貸款人,一般會要求借款人就有關的情況作說明,并提供相關的資料后才能發放貸款。但在借款后,借款人的經營狀態和財務狀況仍處于不斷變動中,特別是對于借款的使用情況會直接影響到貸款人是否能收回借款,所以法律規定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規定貸款方對借款的使用情況有權進行**的內容。
(三)按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義務
貸款人是根據貸款用途來確定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而同意貸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可能會導致貸款人到期不能收回借款。因此,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四)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及時償還借款的義務
依照《合同法》規定,借款合同明確規定還款期限的,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按約定的還款方式償還借款,借款合同未明確約定還款期限的,當事人可以先就還款期限進行協商,如不能達成協議,處理上應按合同的內容或性質或交易習慣來確定還款期限。否則借款人可以隨時償還借款,貸款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但應注意給予履行義務一方適當的合理期限,所以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的,應先向借款人發出還款催告,給借款人一定的還款期限。
(五)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支付利息的義務
獲取利息是貸款主體的**,因此,借款人的另一項主要義務是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借款人不僅應按約定的數額支付利息,而且應在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此外,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
同未明確約定利息的,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利息的,約定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家的限制規定,否則借款人有權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當當事人的約定高于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那么,超過國家限制規定部分的利息就不受法律保護。1991年最高人民**《關于人民****借款案件的若干問題》中對此有明確規定,民間借款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此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違約情況是引起糾紛的主要原因,實踐中常遇到的借款人違反義務的情況有如下幾種:
(一)不按約定接受借款占多數
借款人沒有按約定接受借款,應賠償貸款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于貸款人的損失實際上是利息損失,所以《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二)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是一種違約行為,會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如金融貸款合同中,某些貸款是根據國家宏觀調控**、國家的信貸**、國家的產業**發放的,如果借款人不按借款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將使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流于形式,最終影響經濟安全和國家經濟**的貫徹落實,同時也可能造成部分產業投資過熱,影響金融運作。因此,法律明確規定,借款人不按約定使用借款,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同時,貸款人還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合同,體現了不同于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性。
(三)沒有按約定期限償還貸款
借款合同明確約定還款期限時,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借款的有兩種情況。一是遲延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時未還款。借款人過期未還借款,勢必影響到貸款人的****,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遲延還款的,應負違約責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借款的,貸款人**享有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對擔保物優先受償的**。二是提前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償還借款期限屆滿前償還借款。當事人對提前還款有約定的,按約定履行,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提前還款條款的,如提前還款不損害當事人利益,可不經貸款人同意而提前還款,利息按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如提前還款損害貸款人利益的,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提前還款要求,一般來說,金融機構會拒絕提前接受還貸,因為這樣意味著預期利益的損失。
(四)沒有按約定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多為有償合同,借款人有支付利息的義務,如果借款人未按約定支付利息,則構成違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這種違約責任主要是因拒絕償還利息所引起的。對于逾期期間的利息,能否計入本金計算復利,我國法律目前尚無明文規定,所以,只要不違反法律禁止的規定,對于逾期支付的利息應當可以計入本金計算利息。但公民之間的借款,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不受法律保護主要是出于**義務平衡考慮。如果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應當不予保護。
借款違約合同 3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因貸款主體是金融機構還是自然人而呈現出不同的法律特點,借款合同原則上為有償合同,也可以為無償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諾成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借款合同一般為雙務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原則上為單務合同;借款合同為要式合同,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不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由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在自愿原則的基礎上訂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強迫貸款人出借款項,也不能強迫他人必須貸款。在金融借款合同的訂立中,除合同的一般要求外,必須遵循以下兩條特別要求:借款人一般應提供擔保,借款人有如實陳述的義務。
借款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必要條款:借款的種類,幣種,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借款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
雙務有償的借款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義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尤其是當借款人違反約定時,如何判定雙方當事人的**義務,使之達到公平與合理是實踐中需要考慮的問題。下面,談談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義務:
(一)借款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的義務
任何合法的借款合同借款人都有義務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額返還借款。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更具有**性,這是因為金融機構出借借款,是通過收取借款的利息達到營利目的的,而貸款人的資金有一定的安排計劃,如果借款人不按時定額返還借款,就會影響貸款人資金正常運轉,損害貸款人的利益,以至于影響正常的金融秩序。
二)接受貸款人的用款**的義務
在訂立借款合同時,貸款人特別是作為金融機構的`貸款人,一般會要求借款人就有關的情況作說明,并提供相關的資料后才能發放貸款。但在借款后,借款人的經營狀態和財務狀況仍處于不斷變動中,特別是對于借款的使用情況會直接影響到貸款人是否能收回借款,所以法律規定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規定貸款方對借款的使用情況有權進行**的內容。
(三)按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義務
貸款人是根據貸款用途來確定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而同意貸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可能會導致貸款人到期不能收回借款。因此,借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四)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及時償還借款的義務
依照《合同法》規定,借款合同明確規定還款期限的,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按約定的還款方式償還借款,借款合同未明確約定還款期限的,當事人可以先就還款期限進行協商,如不能達成協議,處理上應按合同的內容或性質或交易習慣來確定還款期限。否則借款人可以隨時償還借款,貸款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但應注意給予履行義務一方適當的合理期限,所以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的,應先向借款人發出還款催告,給借款人一定的還款期限。
(五)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支付利息的義務
獲取利息是貸款主體的**,因此,借款人的另一項主要義務是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借款人不僅應按約定的數額支付利息,而且應在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此外,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
同未明確約定利息的,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利息的,約定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家的限制規定,否則借款人有權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當當事人的約定高于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那么,超過國家限制規定部分的利息就不受法律保護。1991年最高人民**《關于人民****借款案件的若干問題》中對此有明確規定,民間借款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此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違約情況是引起糾紛的主要原因,實踐中常遇到的借款人違反義務的情況有如下幾種:
(一)不按約定接受借款占多數
借款人沒有按約定接受借款,應賠償貸款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于貸款人的損失實際上是利息損失,所以《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二)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是一種違約行為,會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如金融貸款合同中,某些貸款是根據國家宏觀調控**、國家的信貸**、國家的產業**發放的,如果借款人不按借款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將使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流于形式,最終影響經濟安全和國家經濟**的貫徹落實,同時也可能造成部分產業投資過熱,影響金融運作。因此,法律明確規定,借款人不按約定使用借款,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同時,貸款人還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合同,體現了不同于自然人借款合同的**性。
(三)沒有按約定期限償還貸款
借款合同明確約定還款期限時,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借款的有兩種情況。一是遲延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時未還款。借款人過期未還借款,勢必影響到貸款人的****,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遲延還款的,應負違約責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借款的,貸款人**享有要求保證人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對擔保物優先受償的**。二是提前還款,即借款人在約定的償還借款期限屆滿前償還借款。當事人對提前還款有約定的,按約定履行,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提前還款條款的,如提前還款不損害當事人利益,可不經貸款人同意而提前還款,利息按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如提前還款損害貸款人利益的,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提前還款要求,一般來說,金融機構會拒絕提前接受還貸,因為這樣意味著預期利益的損失。
(四)沒有按約定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多為有償合同,借款人有支付利息的義務,如果借款人未按約定支付利息,則構成違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這種違約責任主要是因拒絕償還利息所引起的。對于逾期期間的利息,能否計入本金計算復利,我國法律目前尚無明文規定,所以,只要不違反法律禁止的規定,對于逾期支付的利息應當可以計入本金計算利息。但公民之間的借款,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不受法律保護主要是出于**義務平衡考慮。如果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過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應當不予保護。
借款違約合同 4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甲方借款給乙方,丙方自愿為乙方提供擔保,丙方自愿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三方對合同條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借給乙方金額為***(大寫)_________元,借款期限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20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實際日期以借據為準。
第二條、借款利息
按甲方借款數額的______________計算,甲方在合同簽訂日扣除借款利息,乙方在借款期限到期后最后一日返還全部本金。到期若遇節假日、休息日,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第三條、還款方式
還款方式乙方可根據甲方要求,直接匯款至甲方指定賬戶—,開戶人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或直接支付現金給甲方。
第四條、借款用途
乙方只能將甲方的借款,用于合法經營周轉,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五條、丙方保證責任
丙方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根據各方要求,如本合同需要辦理公證,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丙方清償后**取得
若乙方借款到期未予清償的,丙方承擔還款義務后,丙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甲方的**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法性、真實性進行核實、**;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并**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2)乙方拒絕甲方、丙方對投資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的;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影響還債能力的;
(5)乙方或丙方發生股權、法人、公司、名稱變更或地址遷移在3個工作日未書面通知甲方的;
第八條、乙方的**和義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材料,如:乙方的信資、資產狀況證明等,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2、按照約定使用資金,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違法行為;
3、依照合同約定按時按期足額返還借款及利息;
4、甲方向乙方借款日,乙方應向甲方繳納_________萬元履約保證金。
第九條、丙方的**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
2、按照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根據甲方要求,如辦理房產抵押和**質押,提供房產、**憑證、抵押、質押登記證書等所有法律文件,并將其交與甲方。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本金的,愈期部分,按雙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本金加利息總和的20%計算),還應按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費用,造成上門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和差旅費;
2、因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采取清償措施的,所支出的訴訟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人員工資、借款金額的30%計算合同損失,該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3、在借款期間,若乙方預留的在甲方的聯系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或未按足額還款,最終導致甲方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4、從投資到期之日起5日內,乙方未按約定還款,甲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通過****和網絡等公布乙方具體違約行為和信息;
5、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違約金,保證金不足的,丙方保留追索的**;
6、乙方可以提前償還借款本金,按合同用款期限支付利息。
第十一條、糾紛
如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合同簽訂地**管轄,乙方同意接受**的**執行。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一試三份,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
法定**人: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人: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
法定**人: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違約合同 5
原告:張XX,女,198X年X月X日生,漢族,住XX省XX市XX區XXX,聯系電話:XXXXXX
被告:王XX,女,198X年X月X日生,漢族,住XX省XX市XX街道XX號,聯系電話:XXXXXX
請求事項
1、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償還原告借款XXXXX元,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標準支付上述借款自20xx年1月1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2、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此致
XX市XX區人民**
具狀人:
年月日
借款違約合同5篇(擴展4)
——含違約金借款協議 (菁華1篇)
含違約金借款協議1
經______________(以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相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借款本金______%的**金。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借款方向貸款方支付借款本金______%的**金,貸款方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
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決: **向人民****。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借款違約合同5篇(擴展5)
——城鎮私人借款及違約合同 (菁華1篇)
城鎮私人借款及違約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違約合同5篇(擴展6)
——借款合同違約責任形式實用一篇
借款合同違約責任形式 1
1.支付違約金或者支付罰息
支付違約金,是當事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借款合同約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量的貨幣。這是對違約人的違約行為的經濟制裁,帶有懲罰性。
違約金分為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兩種形式。
所謂法定違約金,是指違約金的數額、幅度、范圍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規加以規定。如《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當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借款人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有權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借款人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人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因貸款人的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數額和違約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借款合同條例》所規定的`罰息的計算相同。這里的“罰息”就屬于法定違約金。
約定違約金,是指法律法規未作規定,而是由當事人在合同中加以約定的違約金。無論是法定違約金還是約定違約金,只要當事人一方在客觀上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的違約事實,就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貸款人限期收回貸款,并在一定時期內停止發放新貸款
貸款人為了執行國家賦予的信貸**職能,對借款人違約必須采取信貸制裁措施,貸款人有權限期收回貸款,并在一定時期內停止發放新貸款。這也是違約人承擔違約責任的一種形式。
具體地說,在下列情況下,貸款人對違約人可以采取這種措施:
(1)借款人由于繼續收購銷售小、儲存大和邊處理、邊積壓商品而導致貸款本息不能及時償還的;
(2)借款人對質次價高、殘損變質商品不積極處理,從而導致貸款本息不能及時償還的;
(3)借款人擅自動用自有資金向外單位投資的;
(4)借款人挪用流動資金搞基本建設或用于財政性開支或者用于彌補企業虧損,或者用于職工福利的;
(5)借款人使用貸款進行非法活動的。